摘要: 前 Google 工程師 Linwei Ding 於 2026 年 1 月 29 日被聯邦陪審團裁定 7 項經濟間諜罪與 7 項竊取營業秘密罪全數成立。檢方指他在職期間複製逾 2,000 頁涉及 Google AI 訓練基礎設施的機密文件;文章提醒 AI 基礎設施機密應採最小權限,並監控內部網路到個人雲端的上傳通道。
2026 年 1 月 29 日,舊金山的聯邦陪審團在完成 11 天的審理程序後作出裁定:前 Google 軟體工程師 Linwei Ding(又名 Leon Ding)面對的 7 項經濟間諜罪與 7 項竊取營業秘密罪,全數成立。司法部隔天發布新聞稿證實此一結果,FBI 反情報部門助理局長 Roman Rozhavsky 則指出,本案「標記了 AI 相關經濟間諜指控的首次定罪」。檢方描述的案情核心很直接:這位 38 歲的中國籍工程師任職 Google 期間,複製了逾 2,000 頁的機密文件,範圍遍及 Google 用以訓練與部署大型 AI 模型的超級運算資料中心軟硬體,意圖使兩家中國公司因此受益。
對 AI 產業來說,本案的分量在於一條剛畫下的執法界線:失竊的東西不是模型權重,而是讓前沿模型得以誕生的基礎設施技術。從今以後,AI 超級運算技術棧已經是聯邦檢方不惜動用經濟間諜罪(單罪最高刑期 15 年)也要守住的資產。
案件時間軸:逾兩千頁文件與兩家中國企業
整理司法部新聞稿,事件先後順序約略如下:
- 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4 月前後:還在 Google 服務的這段期間,他從公司內部網路陸續複製超出 2,000 頁的機密文件,並傳到自己名下的 Google Cloud 帳戶
- 2022 年 6 月左右:著手與一家早期階段的中國公司商談出任 CTO;2023 年年初,他自己也在中國創辦了一家 AI/機器學習公司,並擔任 CEO
- 他向投資人宣稱:憑藉「複製並修改 Google 的技術」,就能造出一台 AI 超級電腦
- 2023 年 12 月:距離辭職不到兩週時,他將檔案轉存進自己的電腦;同一年底,他向上海市政府的「人才計畫」遞出申請,申請書裡表明要「幫助中國擁有與全球水準持平的算力基礎設施能力」
- 全案於 2024 年 3 月首度起訴,2025 年 2 月起訴書增補為 14 項罪名;2026 年 1 月 29 日陪審團裁定有罪,2 月 3 日進行 status conference,刑度至今尚未宣布
遭竊的技術內容:TPU、SmartNIC 網卡與叢集編排
依司法部的清單,涉案機密歸為七大類,指向相當一致:Google 客製化 TPU 晶片與系統的架構及功能設計、GPU 系統、負責讓晶片彼此通訊並執行任務的軟體、能將數千顆晶片調度成一台超級電腦的排程軟體,另外還有自行設計、用於高速傳輸的 SmartNIC 網路卡。
簡言之,這批資料就是「將數千顆晶片組裝成一台能夠訓練大型模型的機器」的工程知識。這類技術的身價不低於模型權重:權重是最終產品,這些知識則是製造產品的能力。任何組織若想重現前沿等級的訓練實力,取得這批文件形同省去好幾年的基礎設施摸索。
「首宗」AI 經濟間諜定罪為何具指標意義
FBI 和智庫 FDD 皆將本案視為「首宗成功定罪的中國相關 AI 經濟間諜案」。這個定位帶出兩層意涵:第一,檢方頭一遭把 18 U.S.C. § 1831 的經濟間諜條款套用到 AI 技術竊盜案件,並成功取得陪審團的有罪裁定,等於替同類案件立下起訴範本;第二,執法焦點已由傳統半導體擴及 AI 超級運算技術棧。司法部國家安全司官員 John A. Eisenberg 的說法毫不迂迴:「丁濫用其特權存取權限竊取 AI 營業秘密,同時追求與中國政府一致的商業活動。」
給 AI 團隊的內部威脅警示
可以直接落實的結論有三。其一,權限設計:單一名工程師竟能同時觸及橫跨晶片、網路卡與叢集編排的機密,顯示這類基礎設施型機密的存取界線畫得太鬆——比起模型權重,最小權限原則套用在這些資產上應該更加嚴格。其二,資料外洩的途徑毫無新意:光是把檔案複製進個人雲端帳號就足以構成竊取,因此 DLP 的防護範圍必須涵蓋「內部網路到個人 SaaS」這條最不起眼的通道。其三,行為面的警訊早就存在:於外部兼任職務、在海外另創公司、遞出外國人才計畫申請,這些全數成為本案證據鏈的環節——利益衝突申報不只是合規文件,更是早期預警的素材。
